近日,学校发布通告,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安徽财经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皖教秘政法〔2023〕65号),《安徽财经大学章程(2023年核准稿)》于2023年6月30日经安徽省教育厅核准通过,已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对本校和社会公布。为了使广大师生更好地了解学校章程,现就学校章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进行相关解读。
一、我校《章程》修订的背景
章程建设的过程,是大学治理形成法治习惯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大学所处环境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需要章程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可以说,章程建设进入新常态,是大学适应外部制度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是大学内部推进章程实施的主观需要。
我校2015版章程施行后,再无修订。2021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7号)精神,为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启动新一轮高校章程修订工作。2022年,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公办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2〕6号)精神,启动全省新一轮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因此,本轮章程修订是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新时代学校的办学要求和办学实践开展的;是积极回应外部制度环境的客观要求,主动适应有效推进内部章程实施的主观需要;是坚持中国特色,彰显安财风格的修订过程。为进一步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落实办学自主权、推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和民主管理,由此开始了我校《章程》修订工作。
二、我校《章程》修订的过程
我校章程修订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等政策文件精神,立足校情,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广泛参与。
2022年4月,学校成立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章程修订工作组成员由校党政领导、学术组织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主管部门代表、退休教职工代表和校友代表等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充分表达各方利益诉求。
章程修订过程中,经过了学习调研、文本修订、专题讨论、意见征询、论证完善等程序,数易其稿后,校第六次代表大会第五次年会暨六届五次教代会十届五次工代会审议并通过《章程修正案》(草案)的决议,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顺利完成规章制度立项和草案审核流程。完善后的《章程修正案》经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发,并根据要求随同相关材料提请安徽省教育厅核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三轮审核反馈意见,完成章程系列材料格式和内容规范修订,修订后的章程随同相关材料再次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发后报安徽省教育厅核准。
三、我校《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我校章程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对章程总体架构进行了调整。《章程》包括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十章,将原《章程》正文的九章修改为十章,分别为:“总则”“职责与任务”“学生”“教职员工”“治理体系”“教学科研单位”“内部保障”“校友及社会”“学校标识”“附则”。“职责与任务”从原《章程》总则中分化出来,单列为第二章,其主体部分为办学自主权,分别阐明学校权利与义务。同时对部分章节标题做相应调整,原第四章“组织机构”变成第五章“治理体系”、原第六章“财务、资产、后勤”变成第七章“内部保障”、原第八章“标识和校庆日”变成第九章“学校标识”。
二是对章程条目进行修订。原《章程》共80条,修订后的《章程》共86条。
三是对部分内容进行重点修订。1.序言部分增加学校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和奋斗目标等内容。2.总则部分增加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精神和学校“十四五”规划内容,阐明学校发展战略和战略路径。3.学生部分增加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将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制度化。4.教职员工部分增加“师德师风”建设内容,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作为教职员工岗位聘用、职务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奖等首要标准。5.治理体系部分增加学校党委职责、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校长职权、教学工作委员会内容。
四、我校《章程》的贯彻实施
学校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凝聚师生员工共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继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清理修订现行的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新的与章程执行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提高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发展水平,致力于建成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