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治理现代化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程序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遵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其它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校党委常委会会于2021年6月15日会议通过并发布《安徽财经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本办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遵循合法性、稳定性、民主性和系统性原则,将按照一定程序规范师生员工的办事流程和行为准则,体现了依法治校的精神。
本办法制定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和公布。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填写《安徽财经大学规章制度立项申请表》,报请发展规划处立项。立项包括制度名称、制定理由、计划完成时间等。立项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由相应部门起草。
起草完成后,起草部门应填写《安徽财经大学规章制度草案审核登记表》,将草案和相关资料报送发展规划处,由发展规划处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学校发展规划与师生合法权益。
经过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室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统一由党政办公室按照学校公文发布有关规定,以“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或“安徽财经大学”的名义公布施行,其它单位不得擅自公布学校规章制度。
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